临沂千卉化妆服务部
手机:15092971238 西老师
微信:qh 15092971238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兰田步行街富人街二楼20号
网址:http://www.hnjingb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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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严控风险,织密织牢监管网络,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维护我市化妆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将部分典型化妆品案件公布如下: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阳市某美容馆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货架上放置有“LAMER”(海蓝之谜)眼霜、面霜、气垫、防晒霜等化妆品,均未张贴中文标签,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资料。上述化妆品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阳市某美容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摩丝液12瓶,瓶身标识许可证号为粤妆2016**,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结果,上述产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8**,已于2022年8月31日取消备案,产品不得继续上市销售;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资料。上述化妆品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阳市某化妆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销售货架上摆放的某品牌收缩毛孔液和另一品牌的草本养护泥膜两款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第三十八条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第四十二条 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请各化妆品经营者切实履行好商品进货查验义务,检查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供货资质、标签标识、商标专利、功效宣传、价格公示等是否规范,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商品的安全。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现商品存在问题,请尽快拨打12315进行咨询或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